医药研究中心化学试剂管理规定

为了加强医药研究中心化学试剂的使用管理,提高安全责任意识,保证中心科研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,结合中心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化学试剂的购置领取

1. 常用强酸强碱类(硫酸、硝酸、盐酸、重铬酸钾、氢氧化钠等)、易制毒类(三氯甲烷等)和麻醉类(乙醚、水合氯醛等)由中心统一购置,使用时由实验室分管老师统一按需领取,领取时需严格填写领用登记表。

2. 其它化学试剂如乙醇、甲醇和二甲苯等由个人购置,购置原则为按需购置,少量多次,严禁大量储存。

3. 中心严禁购置使用剧毒类(氰化钠、氰化钾等)、易爆类(高氯酸、二亚硝基苯、氢气等)和放射性化学试剂(硝酸铀、硝酸钍等),以及其它《危险化学品名录》中所包含的化学试剂。

二、化学试剂的储存

1. 化学试剂应单独存储于专用的化学试剂存储室内,储存室要求避光,通风良好,有适宜的排气设施,室内严禁烟火。

2. 实验室内的化学试剂需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,化学性质或防护、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,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贮存室内存放。

3.因实验需要个人购置的甲醇、乙醇等易燃易爆化学试剂需单独存放于阴凉通风处,远离火源,定期检查上报,严禁大量存储。

4. 二甲苯、盐酸等挥发性化学试剂需放置于通风厨内。

5. 化学试剂需标签清楚,并注意存放期限,及时处理无标签或过期的化学试剂。

三、化学试剂的使用

1. 化学试剂使用前需检查瓶签是否完好,外观是否正常,在规定使用期内方可使用,不了解试剂性质、无标准操作流程者不得使用。

2.盐酸、氨水等挥发性化学试剂的使用需在通风厨内完成。

3. 甲醇、乙醇等易燃易爆化学试剂使用时需严格遵守操作规范,远离明火和热源,防止火灾发生。

4. 使用强酸强碱、配置铬酸等腐蚀性试剂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和酸碱手套,在实验室老师指导下完成。

5. 防止化学试剂泄漏,一旦发现泄漏,要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实验室分管老师。

四、实验废液的处理

1. 各实验室设立化学试剂废液收集桶,实验后的酸、碱废液和二甲苯等有机溶剂需分类收集于实验室内废液收集桶中,定期由保洁人员送至学校废液收集处集中处理,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中。

2. 废液处理处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:30-5:30,管理员王老师,联系电话691324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