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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学校要求和相关规定,医药研究中心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9:00在医药研究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了高层次人才考核,考核主要依据《滨州医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暂行办法》(滨医行发〔2015〕17号)和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议书进行。考核工作由中心负责人胡雪梅主持,5名高层次教师参加了考核,高层次人才就岗位合约履职、团队建设、人才培养及在学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做进展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,专家组肯定成绩,找出差距,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填入考评登记表并上报学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