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 

本中心各种仪器、设备是保障科研、教学工作的重要条件。为了加强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、完好率,提高使用效益,制定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如下:

1.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总管理,各室所用设备由各室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管理。

2. 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,管理员每年与各室核查账物。固定资产做到账、物、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。

3. 实验室设备一般不许借出,各室互借要进行登记。

4. 仪器设备如有损坏、丢失要写出报告,说明原因、过程,分清责任,并由主任提出意见,及时上报。因违章造成的损失,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5. 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,各种资料应完整保存,归档资料包括:设备计划,说明书,验收报告,备品备件清单,使用维护记录。

6. 中心工作人员因调离、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仪器设备负责人时,要做好仪器设备的交接工作,移交资料、档案(如说明书,使用记录,维护记录等),说明仪器设备的现状,清点仪器设备及备件、资料。

7. 仪器设备的使用需办理使用手续,使用人员必须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,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。

8. 对于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,仪器设备负责人首先作好记录,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,责任事故应对责任人追究责任。重大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9. 仪器设备出现故障,负责人要及时维修,不能自己维修时要及时联系厂家维修,不得拖延,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。